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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重罚!入刑!公安部紧急通知:家有电动车的,千万注意!

    信息发布者:guijiulong
    2018-01-08 09:42:15   转载
       01-08 08:08   来源: 东方头条 社会频道   
    2017年12月31日,公安部紧急下发《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》。

    其中提到,要求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,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。


    电动车使用中的安全隐患
   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,2016年中国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达2.5亿辆,电动三轮车社会保有量达5000万辆。在中东部地区,平均每3人就有一辆电瓶自行车,在沿海城市,外来人口较大,电动自行车使用率极高,超过60%以上,一个500万人口的城市,电动自行车的数量就高达250万辆以上。
    电动车风险存在原因:产品本身问题、使用环节的安全隐患和监管环节的失灵。市场上大部分电动自行车产品已超过国家标准要求的限速和限重,几乎很难找到“国标车”。
    如果电动车使用的是铅酸电池,其寿命只有一到两年,超期服役是存在很大安全隐患的。
    电动车引发的这些火灾都有个共同的教训:楼道都堆满了电动车自行车,且多发生在夜间、午间休息时间。



    而电动车燃烧实验证明,一旦电动车燃烧起来,毒烟以每秒1米的速度快速向上,所以1楼电动车着火很快会导致整幢楼陷入毒烟密布的状态,极易造成人员伤亡,甚至群死群伤火灾事故。电动车停放、充电规范
    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、楼院,物业服务企业、主管单位应当依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等有关规定:


    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
    物业服务企业、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、居民委员会,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、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,及时消除隐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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